案例
去年年底,小李一家四口在新北市新店區租了一間家庭式套房,期望能擁有舒適的居住環境。然而,才過短短三個月,廚房裡的抽油煙機便發生故障,無法正常運作,導致煮飯時油煙瀰漫,影響家中環境與居住品質。面對這樣的問題,小李立刻向房東陳太太反映,希望她能盡快請師傅來修理,恢復正常使用,但是房東陳太太卻表示,她不會負責維修,甚至要求小李自己購買新的抽油煙機。這讓小李感到困惑與不滿,因為當初租房時,房內的設備都是房東提供的,如今發生問題,房東卻拒絕修理,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?在這種情況下,小李究竟可以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?
租屋修繕誰負責?房東與房客的權利義務
在我國,租賃關係受到《民法》的規範,尤其是第429條與第430條,明確規定了房東與房客在租賃物修繕方面的責任:
1.依據民法第429條第1項規定:
房東應負責維持租賃物的正常使用,若租賃物發生損壞,除非租約另有約定或符合習慣,否則應由房東負擔修繕費用,也就是說,除非租約明確約定「房客需自行負擔家電維修」,否則這類設備的修繕義務應由房東承擔。
2.依據民法第430條規定:
- 當租賃物有維修的必要時,房客可以通知房東修繕,並給予合理期限來完成維修。
- 若房東遲遲不修,房客有權選擇:
- 終止租約(若影響居住安全或生活品質)。
- 自行修繕並請求償還費用:房客可請專業人員修理,並向房東索取修繕費用,或從租金中扣除相關支出。
從上述規定可知,原則上,房東應負責修繕屋內的基本設施,尤其是租賃時附帶的家電設備,如冷氣、熱水器、抽油煙機等,因此小李在租屋時,房東提供的抽油煙機發生故障,房東就應負責維修,不能一推了之。
房東不想修理怎麼辦?
當房東不願意履行修繕義務時,房客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來保障自身權益:
1.檢視租約內容,確認修繕責任
在租屋契約中,通常會有「維修責任」相關條款,房客應先檢查租約是否有明確約定家電維修的責任歸屬。若租約未特別註明家電維修由房客負責,則適用《民法》一般規定,即應由房東修繕。
2.正式催告房東修繕
房客可以透過書面通知或存證信函的方式,正式通知房東應於合理期限內完成修繕(建議期限為7至14天)。
書面內容應包含:
- 修繕需求(例如:「廚房抽油煙機故障,請於X日內修理。」)
- 若未處理,房客將依《民法》第430條規定,自行修繕並請求償還費用。
3.自行修繕並請求償還費用
若房東在期限內仍不處理,房客可以自行聯繫專業維修人員進行修繕,並保留修繕單據,後續向房東索取費用或從租金中扣除,但建議事前仍應發送書面通知,以免房東事後否認房客有此權利。
4.申請政府調解或租賃住宅服務中心協助
若房東仍不理會,可向地方政府的住宅發展處或租賃住宅服務中心反映問題,請求協助調解,目前內政部已設有租賃住宅申訴專線,可提供租屋糾紛協助。
5.法律途徑處理
若房東依然無視房客的合理請求,甚至威脅驅逐房客,房客可以透過民事訴訟向房東請求履行修繕義務或賠償相關損失。
房客應如何保障自身權益?
為了避免日後產生修繕糾紛,房客在簽約前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:
1.詳細檢查租屋設備狀況
在簽約前,應檢查房內設備是否運作正常,並請房東列明所有附屬設備,如:冷氣、抽油煙機、熱水器等。
2.明確寫清楚修繕責任
在租約中,建議清楚寫明「哪些設備由房東負責維修?哪些由房客負擔?」以免日後發生爭議。
3.保留溝通紀錄
所有關於修繕的溝通,應以書面或訊息方式記錄,避免未來房東否認曾收到通知。
4.必要時使用存證信函
若房東不回應房客請求,可寄發存證信函,強化法律證據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結論
依據民法相關規定,房東原則上應負責維修租賃物內的基本設施,如抽油煙機等。當房東拒絕履行修繕義務時,房客應先檢視租約內容,若無特別約定,應主動以書面方式催告房東修繕,並可進一步採取自行修繕並請求償還費用、向政府機關申訴或透過法律途徑維權。
本案例中,小李可以先透過書面通知房東要求修繕,若房東仍不處理,可考慮自行修繕後請求償還費用或透過政府機關協助解決問題,以確保自身的居住權益不受損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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